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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Hiring! Full Time 約僱人員 in 台北市, 台灣 - Ricebowl

約僱人員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台北市,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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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king Location

  • 台北市, 台灣 台灣

Job Description

Responsibilities

工作內容

  • 每筆公告內容均由本府各機關學校自行審核後公布本網站,若對徵才內容有疑問請逕洽該徵才單位。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公務電話
官職等(或薪點/薪資)

職系
無

職稱
約僱人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名額
1

機關類型
應徵開始日期
2026/10/22

應徵結束日期
2026/10/29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2、具備文書處理能力,熟悉Microsoft Office相關軟體操作使用。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1年以上工作經驗者尤佳。 4、未曾受刑事處分、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且無公務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工作認真負責、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且能配合機關執行公務及職務調整。

工作項目
1、各項生活津貼(結婚、生育、喪葬、醫療)、子女教補、文康活動費補助作業。 2、福利業務(新春團拜、單身聯誼、托育、親子日、策進會會後餐會等)。 3、各大隊救災救溺搶救敘獎案。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人事室(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9樓)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線上報名,若具政府機關工作經驗請詳填,逾期恕不受理。 二、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甄選,視實際面試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工作性質相近且職責程度相當之職缺。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報到或遇工作性質相近之職務代理人出缺時候用);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職務係本局人事室科員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職缺,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115年11月16日後)至留職停薪人員留職停薪期滿(預計117年1月)止;視工作情況或職務代理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本職務月支報酬參照「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以280薪點支給(折合新台幣38,948元,須自付勞、健保、及提繳退休金等費用)。 五、本職缺歡迎中高齡二度就業者應徵。 六、聯絡資料: 1、如有「應徵報名相關問題」請洽*************轉分機6712人事室鄭科員。 2、如有「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轉分機6710人事室許股長。

須具公務人任用資格
否

證照
福利
是否須輪值
否
特殊條件註記
歡迎身心障礙
歡迎原住民族

備註欄

線上應徵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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