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市, 台灣 台灣
Working Location
Job Description
Responsibilities
名額:
自費生:正取1名,成績達錄取標準者,依分數高低依序錄取備取。
※訓練容額依照台灣皮膚科科醫學會及輔導會核定容額調整。
※備取人員候用期限依台灣皮膚科科醫學會規定辦理。
※國軍醫院醫師均依專案辦理代訓,不列入甄選對象。
薪資待遇:依規定
皮膚科醫療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學士後醫學系、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者。
2、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師類科考試及格者。
3、持有本國醫師證書者。
4、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完訓證明或在訓證明或經各專科醫學會採認相當證明。
5、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者。
6、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7. 未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第1 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1、於115年10月22日截止日前下載報名表繕打(如無法下載,請至人事室網頁/下載專區/任免組下載),並將報名表電子檔E-MAIL予承辦人:徐夢珣(電子信箱:mhhsu ************* )
2、列印報名表(含自傳),於截止日前,連同以下資料,親送或掛號郵寄憑辦,郵寄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試職稱,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予受理,經審查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通信報名地址: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皮膚科;聯絡電話:*************#74300;聯絡人:徐夢珣)。
上網期間:至115年10月22日
應檢附證件:
(1)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翻譯成中文並經我國駐外領館處驗證)。
(2)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衛生福利部核發醫師證書影本。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在學成績單或成績證明影本。
(6)實習證明、PGY完訓(在訓)證明或在職證明各乙份。
(7)男性報考人須繳驗退伍令、補充兵役或免服兵役證件或在役證明。
(8)品德查詢同意書(凡參與甄選者,視為同意本院辦理刑案查詢作業)。
(9)國籍切結書。
先實施筆試再辦理面試。
報考人請攜帶國民身分證以備查驗。
1、甄試項目:筆試50%、口試50%(含英文10%)。
2、筆試、面試日期:115年11月05日。
3、地點: 另行公告。
1、考試日期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更改,另行通知。
2、所附資格證明文件如有偽造、變造或不實等情事者,取消其應考及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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